《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人充分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人购入基金前,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提示投资人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提供有效途径供投资人查询,并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向投资人揭示投资风险。
9月30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蚂蚁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推出余额宝服务升级未充分揭示业务规则;二是曾经参与的基金专属福利券活动不合规★。
2018年★★★,浙江证监局曾发布公告称,经核查发现★★,蚂蚁基金 ★★★“财富号红包活动★★★”,存在以送现金红包方式销售基金的违规行为,责令其整改。
因未充分揭示业务规则、基金专属福利券活动不合规,基金销售巨头蚂蚁基金被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第八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不得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据恒生电子发布的2024年半年报★,其旗下参股公司蚂蚁基金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净利润却出现下滑★★★。具体来看★,蚂蚁基金上半年营业收入达75.5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净利润仅为9427.4万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逾68%。
具体来看★★★,《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以及互联网机构在从事或者参与货币市场基金销售过程中,向投资人提供快速赎回等增值服务的,应当充分揭示增值服务的业务规则,并采取有效方式披露增值服务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费用及限制条件等信息★,不得片面强调增值服务便利性★,不得使用夸大或者虚假用语宣传增值服务★。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多项规定★★,决定对蚂蚁基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蚂蚁基金应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基金销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于该监管措施下发之日起90日内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此前,蚂蚁基金曾推出★★“余额宝体验金”“收益加”以及购买余额宝领取现金红包等活动★★★。
股权穿透数据显示★,蚂蚁基金第一大股东为蚂蚁集团★★★。近年来★,蚂蚁基金代销规模持续增长。今年上半年末,蚂蚁基金权益基金保有规模超过招商银行★,坐上代销第一宝座★★,保有规模为6920亿元;非货币市场基金保有规模高达13512亿元★★★,稳居第一;从股票型指数基金保有规模来看,蚂蚁基金同样居第一位,达2647亿元★★。